关于举办第四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容要求,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我校将举办第四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同时,在大赛中培养、选拔优秀学生代表我校参加自治区级心理剧大赛。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心理健康与尽责圆梦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6月中旬,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形式
可采用体现心理活动的话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表现形式。
四、相关要求
1、内容要求
以心理健康与尽责圆梦 ”为主题,以贯穿心理健康为实现一切梦想的基础为主线,主要通过反映学生身边发生的生活琐事、情感纠葛等事情,如亲情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寝室人际关系、学习心理”等等,聚焦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对学习、工作、情感、生活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让学生能感受到有健康心理对个人的成长的重要性,并且让学生学会正确处理心理矛盾、心理冲突及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宣传和弘扬正能量。
2、作品要求
每个所报节目的表演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人数10人以内。节目所需道具、服装、音乐自备。
3、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选拔、排练工作,根据要求进行学院内部比赛,最终确定参加比赛的节目。并在6月6日前将节目名称、配乐、表演者等相关信息报至团委204室(电话3163157)。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奖仪式将在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上统一进行。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录: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
项目
| 剧本内容
(30分)
| 表演风格
(30分)
| 舞台效果
(20分)
| 思想意义
(20分)
| 总分
|
分值
| 优秀
26–30分
| 优秀
26–30分
| 优秀
16–20分
| 优秀
16–20分
| 100分
|
良好
21–25分
| 良好
21–25分
| 良好
11–15分
| 良好
11–15分
|
一般
10–20分
| 一般
10–20分
| 一般
5–10分
| 一般
5–10分
|
评分
标准
| 1、剧本内容:内容反映当事人的人格、人际关系、心理冲突、情绪情感等大众化、生活化问题,并有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内容流畅、有情节感、富于戏剧化。
2、表演风格:有鲜明的人物形象,表演到位、自然、逼真,能充分投入到角色扮演中去,并体现一种成熟的舞台表演能力。表演形式新颖、不拘一格,呈现多元化的特点。
3、舞台效果:剧情曲折、引人入胜,富有强烈的感染力,能引起观众的共鸣,产生台上台下互动的效果。剧本风格(情节、语言等)和舞台设计(配乐、独白、道具等)具有形象创新性。
4、思想意义:能将心理冲突和情绪等问题呈现在舞台上,从而宣泄消极情绪,消除内心压力和自卑感,增强当事人适应环境和克服危机的能力。给大学生启迪、鼓舞,促进心理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