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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4月8日正常上班。请各部门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节后师生顺利进入学习工作状态。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上一条:转发《清明节放假安全温馨提示》
下一条:转发《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观大讨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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