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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务值班及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巩固整顿教学秩序、规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维护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形成长效机制,特建立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政务值班及日常巡查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党政领导政务值班与巡回检查相结合,值班人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

二、检查组依次循环对全院进行巡回检查,要对全校工作场所全覆盖。每周巡回检查不少于4次。

三、每周五下午各组长之间进行交接并向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同时商定下一步检查方案。

四、原则上每周都应有督促解决和整改的问题,本周能解决的尽量解决,本周解决不了的移交下一组督促解决。

五、每周督查的问题及解决情况要做好记录,下一周周一整理汇总后报党政办,由党政办向党政联席会汇报。

六、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一)教务处要对教学运行进行日常巡查。做好管理、监督与服务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要对学生管理日常工作、公寓管理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或督促落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对校园环境、建筑、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设施、公共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对巡查组检查督促的事项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保卫处对校园安全,车辆管理、违规张贴等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分管领导。

(五)督导组要发挥督导作用,督查全院各项工作,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六)农职业高中要参照本制度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

上述部门每周都要安排专门值班巡视人员,将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并于第二周周一向党政办公室提交专项巡查报告和相应的巡查记录表。

七、涉及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考核部门需认真做好相关领域的考核、测评、打分、公示等工作,可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需要安排巡查工作。各考核部门将考核结果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

附件:1、政务值班及日常巡查安排

2、政务值班及巡查记录表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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