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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对教学运行进行日常巡查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教学秩序,建立教学监控常态化机制,根据学校《关于建立政务值班及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包轻院办字[2014]76号)的要求,教务处决定建立教学运行日常巡查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教学运行日常巡查安排

时间

组 长

检查人员

11月10日—11月14日

禹文龙

郭 峰、张岗岗、王 佳

11月17日—11月21日

韩冬梅

李彦玲、刘成玉、白晓慧

11月24日—11月28日

管建慧

张智慧、牧其勒、李 佳

12月1日—12月5日

刘伟

刘美萍、李雪峰、李金香

12月8日—12月12日

禹文龙

郭 峰、张岗岗、王 佳、

12月15日—12月19日

韩冬梅

李彦玲、刘成玉、白晓慧

12月22日—12月26日

管建慧

张智慧、牧其勒、李 佳

12月29日—1月2日

刘伟

刘美萍、李雪峰、李金香

1月5日—1月9日

管建慧

张智慧、牧其勒、李 佳

二、教务处按巡查安排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每周对各教学单位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结果将通过OA定期公布,并作为各二级学院教学考核打分的主要依据,对发现违反教学规定的教师,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师到岗、教学文件准备、课堂教学组织情况;检查教师教室日志填写、相互听课、作业批改、课下辅导情况;检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文明举止、遵守课堂纪律情况;检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卫生情况。

望各二级教学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名教师、辅导员及学生,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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